(1)输送剧毒流体、有毒流体、可燃流体管道的阀门,输送设计压力大于1mpa或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mpa且设计温度低于-29℃或高于186℃非可燃流体、无毒流体管道的阀门,应逐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,不合格者不得使用。
(2)输送设计压力小于等于lmpa且设计温度为-29~186℃的非可燃流体、无毒流体、管道的阀门,应从每批中抽查10%,且不得少于1个,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。当不合格时,应加倍抽查;仍不合格时,该批阀门不得使用。
(3)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不得小于公称压力的1.5倍,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min,以壳体填料无渗漏为合格;密封试验宜以公称压力进行,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。
(4)试验合格的阀门,应及时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。除需要脱脂的阀门外,密封面上应涂防锈油,关闭阀门,封闭出入口,作出明显的标记,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“阀门试验记录”。
(5)公称压力小于lmpa.并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闸阀,可不单独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闸板密封试验。壳体压力试验宜在系统试压时接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,闸板密封试验可采用色印等方法进行检验,接合面上的色印应连续。
(6)带有蒸汽夹套的阀门,夹套部分应以1.5倍的蒸汽工作压力进行压力试验。
(7)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试。调压时压力应稳定,每个安全阀启闭试验不得少于3次,调试后应按规定填写“安全阀最初调试记录”。